设置

第2章 上任男爵

  经常杀人的朋友都知道,杀人容易埋尸难。39

  不过对精于此道的林恩而言,这种事早已驾轻就熟。

  早在设伏之前,他就已经命手下在密林中挖好一米多深的大坑。13

  眼下只需要将尸体和带血的衣物丢进去,再回填即可。3

  管杀还管埋。2

  而且还要深埋,防止被鼻子尖的野兽翻出来。

  甚至于,林恩的团队里还自带了随军牧师,管杀管埋还管葬礼。

  这个就叫专业。4

  外貌似敦厚老农,实则刚满二十的马匪老三铲土时好奇问道:“大哥,你真要去当那什么男爵?”

  老三看似迟钝,实则性格机敏、行事缜密。15

  还没等林恩开口呢,老三就先给自己叠了一通甲:“大哥,你的能力我们都是了解的,别说是男爵了,就算是当公爵也毫无问题。”9

  随后他才道出心中疑问:“只是这当领主哪有当马匪自在?况且你这可是冒充男爵,很容易被戳穿。”1

  林恩并未直接回答,而是反问:“老三,你就不想换种活法?”1

  “换种活法?”1

  “忘了我们前阵子在南边是怎么被贵族们追杀的?”说话间,林恩一铲子土盖住男爵罗曼死不瞑目的脸庞。

  “忘不了,那帮混账东西追了我们整整两个月,十几个弟兄都死在了他们手上。”老三咬牙切齿,恨不得生吃了那帮贵族。

  林恩把住老三的肩膀:“那不就是了,从今天起,我们就都是贵族了,我是男爵,你们几个是我的骑士,剩下的弟兄当侍从,这多痛快?”5

  “可是大哥,我看了委任状,这罗曼是沼地公爵直接册封的男爵,到时候追在我们屁股后面的可就是公爵的军队了。”

  老三并未被仇恨蒙蔽双眼,他很清楚,就他们现在这二十多号马匪,或许可以欺负欺负弱小的男爵,可在面对公爵时只有被撵着跑的份。

  沼地公爵身为北境王国三大公爵之一,随随便便就能拉出上百名全副武装的正规骑士,能把他们撵成到处乱窜的野兔。3

  “放心,再过一阵,沼地公爵就没精力再来管我们,而且,谁说当贵族就不能继续自在了?

  将来我们只会抢更多的贵族,不光抢他们的钱和命,还要抢他们的老婆孩子,抢他们的领地领民。”2

  林恩可不是突发奇想要冒充男爵。

  北境目前的局势不说是海晏河清吧,至少也可以说是危机四伏。13

  正好他半路袭杀了个废物男爵,还拿到了他的委任状。

  乱世就是舞台。1

  当马匪一辈子也难出头,当领主就不一样了,至少有上台的机会。1

  也只有成为真正的领主,领主这款游戏的各项主要功能才会对他全面开放。

  埋好这十具尸体,再由兼任牧师的老六念了悼词。19

  随后,在林恩的安排下,二十多名马匪换上罗曼一行人的衣服,举起寒风家族的旗帜,骑上寒风家族的战马。

  唯一可惜的,就是缺了个随行的师爷。15

师爷不是被你杀了吗  “弟兄们,上任白熊领!”13

  ......

  最近这几个月,白熊领总管艾伯特可谓寝食难安。

  前任男爵去年冬天莫名其妙消失在了森林里,连尸骨都没找到,只能对外宣称是打猎事故。5

  没多久,守护领地的四名骑士连带其侍从也全都做了鸟兽散,顺带还把城堡里的财货与马匹一扫而空。7

  男爵无子嗣,按照北境继承法,领地归了遥远的寒风伯爵本家,新任男爵要开春才能赴任。

  幸好冬季连天大雪,气候极度严寒,道路冻绝,不然北面森林里的荒民部族必会南下劫掠。

  眼下天气一日比一日暖,艾伯特的心也是一日比一日慌。

  等到开春融雪,来光顾领地的可不止荒民,还有饥肠辘辘的凶猛魔兽。

  缺少武力保护的领地,还很容易遭受马匪以及临近领地的劫掠。

  艾伯特每晚睡觉前都要虔诚祈祷,希望能平安度过每一个明天。

  或许是祈祷生效了,他今天收到个好消息。1

  新任男爵老爷竟然顶着寒风往领地赶,当天下午就会抵达领地。

  艾伯特激动得都快哭了。

  他连忙召集领地内的管事与庄头,刚过中午,就早早到领地最南边的路口翘首以盼。

  这帮领地中的底层管理者刚集合好,就见一支队伍徐徐走出森林。

  最醒目的,是一面迎风招展的红色旗帜,旗面上绣着两棵笔挺松树。

  正是寒风家族的家徽。

  据艾伯特所知,寒风家族虽只是个伯爵家族,却是北境之王直属伯爵,且深受历代北境之王信赖,地位和实力都要远高于普通伯爵。4

  一百多年前,寒风家族的创始人跟随初代北境之王征服北境,因作战勇猛受封寒风谷地,位列伯爵。

  家族也因此改姓‘寒风’,抛弃了过去的低贱姓氏。19

  随后寒风家族在北境迅速开枝散叶。

  其中一支旁系加入沼地公爵麾下,向北征服并开拓白熊领,世代定居于此。

  如今旁系绝嗣,主家竟然派来家主的次子接手领地,而且还带了一队齐整雄壮的骑兵,足可见家族对这块领地的重视。

  远眺这支看起来就很靠谱的精锐骑兵,艾伯特不由心潮澎湃、老脸涨红。

  男爵来了,领地就安全了,男爵来了,领地就太平了!8

  艾伯特迈开快生锈的身子骨,步履蹒跚小跑到路口,正撞上举旗的领头骑士。1

  他仰头望去,只见马背上的男子身披锁甲,外穿金线刺绣红绿拼色罩袍,头发棕黑,发尾自然微卷,浓密到能披在肩上,脸庞如刀削,眉眼立体硬朗,表情平和。

  “尊敬的老爷,欢迎您驾临白熊领。”

  艾伯特稍微会一点相面。1

  只一眼,就能看出来者贵不可言,必定就是男爵本爵。1

  除了面相,华丽衣装也能起到辨识身份的作用。

  在此时,一支队伍中身份最高者往往是身上颜色最多的人。

  待到林恩翻身下马,艾伯特发现这位老爷身高超过一米八,身形英俊笔挺,那脸庞乍一看像是二十五六的成熟男性,细一看又透着点十八九的青涩。11

大熊猫文学    我不是领主